“抢黄灯”引发事故责任等同“闯红灯” “能抢则抢”要不得

2022-06-15 00:02:59

  “红灯停、绿灯行”大家都知道,但是路口黄灯亮了该怎么做呢?正确的做法是停车等一等,可现实中不少驾驶人却是看到黄灯亮起踩一脚油门通过。昨天从交警部门了解到,目前市区虽然对驾驶员“抢黄灯”行为不作抓拍记分处罚,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抢黄灯”的责任等同于“闯红灯”。

  锡山交警大队三中队近日处理了一起发生在锡东大道大成路路口的交通事故。同方向行驶出来的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在路口相撞,导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伤昏迷。民警调查事故发现,当时直行交通信号灯为黄灯,直行的汽车快速通行,事发路口限速为60千米/时,这辆汽车的车速超过了80千米/时。与此同时,左转弯的信号灯还没有跳转成绿灯,左转的电动自行车却抢了一步通行,由此双方发生碰撞。这起事故中,双方当事人都有一定的过错行为,机动车一方“抢黄灯”且超速行驶,非机动车一方闯红灯,为此交警认定机动车驾驶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承担事故次要责任。民警说,这起事故教训深刻,“驾驶人通过路口时都应该观察信号灯情况减速慢行,千万不要图一时之快”。

  值得注意的是,汽车“抢黄灯”行为,在日常出行过程中不被电子警察抓拍,驾驶人不会受到记分和罚款处罚。由于没有受罚“痛感”,有的驾驶人看到黄灯并不忌惮,不仅不减速,反而会为赶时间加速通行。从交警支队了解到,在因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中,有一部分就是由于黄灯信号期间抢行导致的。交警指出,市区有些小路口只有闪烁的黄灯,这是提示车辆和行人通行时注意观察,确认安全后再通过。还有很多路口则是设置了红绿灯,黄灯起到过渡和警示作用,提示驾驶员信号灯马上就要变换。在有红绿灯的路口,驾驶人见到黄灯切勿心急,“抢黄灯”也许节省了一点点时间,但很可能会引发车毁人亡的交通事故。按照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没有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应停在停车线以内等候。交警表示,虽然目前不对“抢黄灯”进行抓拍处罚,可是“抢黄灯”和“闯红灯”一样属于违反交通信号灯行为,发生交通事故后追究事故责任时,“抢黄灯”面临的情况与“闯红灯”相同。(记者 念楼)

(来源:无锡新传媒 wxr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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