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市监综处罚〔2022〕347号)

2022-09-18 10:45:49

近日,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市监综处罚〔2022〕347号),涉及市中区金桐卫浴商行(经营者:孔雯)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钻石之光LED球泡案。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经营者

违法企业地址

违法企业营业执照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行政处罚决定书

(济市中)市监综处罚〔2022347

市中区金桐卫浴商行(经营者:孔雯)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钻石之光LED球泡案

市中区金桐卫浴商行(经营者:孔雯)

孔雯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马鞍山路15号新世界商城一楼1222-1-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70103MA3N9Y6B3M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钻石之光LED球泡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

1.责令停止销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钻石之光LED球泡;

2.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罚款壹佰伍拾元整(150元);

3.没收违法所得叁拾伍元整(35元)。罚没款合计壹佰捌拾伍元整(185元)。

已履行

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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