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辽宁健宇医药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逾期未改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罚款人民币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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