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济市中)市监综处罚〔2022〕227号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经营者 | 违法企业地址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行政处罚决定书 (济市中)市监综处罚〔2022〕227号 | 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案 | 市中区海中宝小吃店 | 张本康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民族大街15-8号铺 | 92370103MA7HBUWHXY | 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网络食品经营,违法所得800.00元。 | 当事人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网络食品经营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六项、《山东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使用规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经综合裁量,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捌佰元整(800.00元);2.罚款捌仟元整(8000.00元)。上述罚没款共计捌仟捌佰元整(8800.00元)。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责令其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 未履行 | 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