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济市中)市监综处罚〔2022〕227号

2022-10-09 11: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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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济市中)市监综处罚〔2022〕227号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经营者

违法企业地址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行政处罚决定书

(济市中)市监综处罚〔2022〕227号

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案

市中区海中宝小吃店

张本康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民族大街15-8号铺

92370103MA7HBUWHXY

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网络食品经营,违法所得800.00元。

当事人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网络食品经营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六项、《山东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使用规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经综合裁量,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捌佰元整(800.00元);2.罚款捌仟元整(8000.00元)。上述罚没款共计捌仟捌佰元整(8800.00元)。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责令其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未履行

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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