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品私厨因食材挑选区未设置防蝇设施等问题被处罚

2022-09-22 14:20:04

(广岛) 近日,北京一品私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食材挑选区未设置防蝇设施等问题,被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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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丰市监处罚〔2022〕7969号显示,2021年11月3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北京一品私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从事餐饮经营活动,从业人员未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麻辣烫”食材挑选区域未设置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的设备或者设施,当事人食品制售区域环境脏乱。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当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予以警告,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相关违法行为。该局执法人员现场向当事人送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京丰市监当罚〔2021〕2647号)及责令改正通知书(京丰市监责改〔2021〕51110301号)。

2022年8月9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从事餐饮经营活动,当事人食品制售区域卫生不达标,从业人员未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麻辣烫”食材挑选区域未设置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的设备或者设施。当事人食品制售过程未按照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从事餐饮经营活动。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此条法规,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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