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安徽省聚和蔬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案的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信用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淮市监田处罚〔2022〕114号 | 安徽省聚和蔬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91340400564975030F | 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 | 罚款人民币30000.00元。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9日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淮市监田处罚〔2022〕114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