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陕西省延安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通告称,经查,延安鼎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延安市宝塔区勤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场所设立在居民住宅内,该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十六条规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并且该2户企业多次规避行政监督检查,不按时参加该局组织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企业约谈。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该局决定对该2户企业采取暂停经营措施。
该2户企业完成全部整改并经该局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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