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和睦家医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被罚

2022-09-18 10:47:04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近日,上海和睦家医院有限公司因发布违法广告,被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人民币45万元。

沪市监普处〔2022〕072022000238号处罚文书显示,2021年9月15日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举报,反映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上海和睦家医院上发布的文章《[盘点]2018 和睦家 TOP5 轻医疗美容项目》中,存在毒性药品等非法医疗广告。经查,该微信公众号账号主体为上海和睦家医院有限公司,在其发布的《[盘点]2018 和睦家 TOP5 轻医疗美容项目》中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器械广告及医疗用毒性药品广告。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及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经批准,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0月15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作为广告主于2019年2月25日在其微信公众号上海和睦家医院(微信号 SHU22163900)上发布了标题为《[盘点]2018 和睦家 TOP5 轻医疗美容项目》的文章,其中对使用进口医疗器械赛诺龙超皮秒 PicoWay 所提供的医疗美容项目宣传有“痛感可接受,表线的色素性斑基本不需要敷麻药;治疗省时、治疗过程仅需15-20分钟”等内容;对使用进口医疗器械德玛莎水光针 Mesotherapy 所提供的医疗美容项目宣传有“一次水光针相当于100张面膜;水光针还是一个值得推荐的改善皮肤干燥状态的治疗”等内容;同时文章中对医疗美容项目保妥适除皱 Botoxforwrinkles 宣传有“用肉毒素除皱应该属于是经典的医疗美容治疗之一了,最早的粉丝们皆为明星名流,到现在(全民皆粉),也难怪会成为热门之选!保妥适可以有效抑制肌肉活动,推迟静态皱纹的形成”等内容;对医疗美容项目保妥适瘦脸 Botoxforfaceslim 宣传有“可以考虑通过注射保妥适修饰咬肌的轮廓,使下面部的轮廓看起来更加柔和”等内容。

上海和睦家医院有限公司发布上述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十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相关规定,长宁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公司停止发布,处罚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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