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欧妮迪服装设计工作室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案

2022-09-18 10:45:50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甬鄞市监处罚〔2022〕1165号;

案件名称:宁波市鄞州欧妮迪服装设计工作室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案;

被处罚对象名称:宁波市鄞州欧妮迪服装设计工作室;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于2017年7月19日经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并以其名义于2018年注册了淘 宝店铺“Riz collection高端女装”,2019年底开始线上经营羊绒大衣的销售。2021年6月开始,为了吸引顾客,促成交易,当事人开始进行刷单。具体流程为:当事人先将准备刷单的商品(各款式的羊绒大衣)快递给“买家秀”中介,由该中介组织一些人员对这些羊绒大衣进行试穿拍照,并模拟购买方编辑一段文字的买家好评,各款式羊绒大衣含文字内容及5张左右的图片由“买家秀”中介发给当事人,并快递回上述拍照用的羊绒大衣,当事人支付40-60元不等的佣金。当事人即完成了待刷单的商品的照片和买家好评内容的收集。

然后在当事人组织线上活动或平台在组织如冬装上新季、双十一等活动前,当事人将需要刷单的商品链接及之前在买家秀处收集的该商品上身照片和买家好评发给刷手,刷手拍下该商品,为避免平台监测异常,当事人真实发货,确认收货后,刷手在淘 宝“宝贝评价”处上传图片及买家好评,评论生成后刷手获得每件5-10元不等的刷手佣金,并将商品寄回当事人。至此,刷单商品的淘 宝页面月销量会增加,宝贝评论区也会优先显示实际由当事人提供的照片和好评。上述刷单过程中的商品费用刷手和买家秀均未实际支付,来往邮费均由当事人承担。当事人上述行为至2021年12月15日被本局查获时,当事人累计刷单776单,支付佣金13221元。另查明,2022年5月13日,在当事人组织的一场淘 宝直播中,主播在为当事人推销一款店铺售价为5800元的纯羊绒大衣的行为未构成违法。当事人在被查处第一时间均删除了上述刷单好评及直播内容。经查询本局档案,当事人未曾因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本局处罚。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罚款40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日期:2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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