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市场监管局公布“铁拳”行动——超期未检电梯执法典型案例

2022-09-18 10:45:46

根据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特种设备超期未检专项整治行动和电梯维保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等相关部署,为进一步做好电梯安全工作,提升电梯维保质量安全水平,严厉打击电梯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乘梯安全,广东省肇庆市市场监管局现向社会公布涉嫌超期未检电梯和未按照规定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执法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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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深入居民住宅小区检查在用电梯安全情况。

案情简介

2022年8月,肇庆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依法对鼎湖区某住宅小区的电梯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小区在用的2台电梯超期未检。经初步核查,上述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肇庆市某物业管理公司涉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等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进行查处,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办理中。同时,执法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负责该小区电梯维保的某电梯维保公司涉嫌未按照规定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上述涉案电梯进行维护保养,违反了《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维保公司进行立案查处,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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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电梯使用单位现场提取固定相关证据。

典型意义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日益增长,电梯已经成为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重要设施,电梯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乎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其社会关注度也越来越高。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违法使用超期未检电梯会给人们出行带来严重安全隐患。市场监管部门铁拳出击整治使用超期未检电梯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公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查办此案,对督促电梯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具有积极意义。

温馨提醒

肇庆市市场监管局温馨提醒:全市电梯使用、维护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等法律法规要求,守法合规经营,筑牢安全底线,维护电梯使用安全,不可投机取巧、违规经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名词科普

“超期未检电梯”是指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根据《特种设备目录》,电梯属于特种设备,电梯检验合格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须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检验合格才能继续使用。(供稿:广东省肇庆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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